特评:“医药分家”有用吗?

简评:陆某代购案的回顾
2018年9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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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来说,就现阶段不易直接实行医药分家!

为什么?原因很简单,就是“穷”!

这是不是在讽刺?不是,是实情!

“医药分家”很简单,就是以后医院不再是药品的主要发销售地点!药店将承担起患者绝大部分的药物需求! 问题立即出现!一名门诊医生,平均每十到十五分钟一个患者,每个患者的平均挂号费是10元。而且由于医院的药品出售功能将取消,医院提供坐诊的场地,那就决定医院也要分这10元门诊挂号费!

如果医院只靠这些来创收,那估计医生的月平均收入不会超过2千元,护士及护工估计在1千左右。 医学作为学业时程最长的专业,而且服务的对象是最重要的“人类-生命”,但收入只有两三千元,这是对人类生命的一种什么样的态度?

“人命贱如草芥”!这就是医闹的本质!他们不配去医院看病!医生没吃你,没喝你,不欠你,不给你看病也没有任何问题。所以制造医闹就是典型自认下贱的特征!不然的话,一个连救治你生命的人都不尊重,这种人估计连亲妈也看不上,毕竟亲妈是给他生命的人!

转回话题,要实行“医药分家”就必须先解决医疗工作者的收入问题!不能因为医闹,就不让医护人员吃饭! 医疗工作者的收入,完全由社会对医护工作重要性的认知所决定! 非常简单明了,当社会人明白生命的重要性,他才明白医疗的重要地位。如果自认为生命下贱如野狗,那当然不需要医生,医生也就没有价值! 所以医疗行业的收入,必然与人性自我认同成正比!

以美国为例,美国人命“值钱”,保险赔偿金额远高于其它国家!反映到美国国内,首先就是医生是受人尊敬的职业!这说明人们懂得生命的富贵与感恩。 医生的收入,也证明了这点:全美普通工作岗位,医生职业收入最高,高过律师!(这里说普通,就是排除那些领导岗位)

而美国是最早实行“医药分家”政策的国家之一。如何保障医生的权益,就反应在医生的价值体现上:医生是利用医学知识诊断疾病并制定治疗方案! 医生的价值是体现在”诊治阶段”,而不是“卖药阶段”!

因为医生再也接触不到“药品销售环节”,所以美国医生问诊费用比较贵,相当于“挂号费”来说,基本上是每次150美元!当然,名医的“挂号费”更贵,几千美元一次。

医生诊断后,会开出“处方”,凭“处方”到药品销售点取药。

药店里的“处方药”会由“药剂师”审核“处方”后才能售给患者!

这就是美国的“医药分家”!

所以,中国要实行“医药分家”,首先要解决的是医疗工作者的生存问题!不可能让医护人员天天饿着肚子给人们服务!而“高昂的疾病诊治费用——挂号费”也必须被广大的老百姓所接受。 只有这样,药品就不必经过多手,才能直接实现“药厂——药店——患者”这一最快、最少成本的途径! 所以任重而道远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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